根据《关于报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玉市法制通〔2018〕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办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我办无此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我办制定了《玉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三统一”制度,起草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要求,公开征求意见或组织专家论证,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备案审查等,规范性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5日内报送备案,从源头上防止和避免发生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我办未出台有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各项报批程序。我办严格执行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制度,对扶贫发展规划、资金分配、人事调配等重大事项进行制度化管理,严格履行各项报批程序。无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我办行政行为提出投诉。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经过集体讨论。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办事,对重大决策事项均能开展集体讨论,每月会议前均列有明确的议题,综合科全程做好会议记录,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我办无此项。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我办积极完善行政行为自律机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依法接受监督。为了便于扶贫服务对象对扶贫开发进行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我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补充完善信息公开的相关资料。目前,扶贫开发的相关信息及政策法规全部可以通过玉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门户网站查找,进一步提高扶贫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我办依法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信访事项,按照有关事项及时核实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信访案件事项。2017年以来,我办共受理并依法处理了30件扶贫信访事项。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我办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2017年12月,全办人员参加了全市“七五”普法考试,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及时总结回顾2017年以来我市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方面,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我办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抓干部队伍普法教育工作,多次在办公室会议上组织办全体领导干部共同学习法治理论政策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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